河海大学保密委员会职责
发布时间: 2005-11-02 浏览次数: 272
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,依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,制定、修订本单位保密工作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,并监督实施。

二、对全校各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统一管理,加强对各单位保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。

三、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。

四、组织、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本单位科技、通讯、涉外活动和计算机网络等方面的保密工作。

五、查处失泄密事件,对重大失泄密事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,并向上级报告。

六、开展调查研究,不断改进保密工作,加强与高校保密协作组和上级保密部门的联系,及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工作情况。

七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保密事项。


※ 信息来源: 党委办公室 信息负责人: 潘洪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