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海大学公布2009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
发布时间: 2008-12-05 浏览次数: 29

  《河海大学2009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》于11月20日出台。
河海大学2009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对象是符合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:参加北京大学、清华 大学2009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测试达一级的;在高中阶段参加地市级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以上,省级以上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三等奖 以上的;乐器类艺术水平达到全国艺术(业余)水平考级八级以上或省级九级以上的。招生人数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%即46人以内。
招生项目有:民族乐器为二胡、古筝、琵琶、中阮、扬琴、笛、唢呐、笙;西洋乐器为小提琴、大提琴、贝司、打击乐、萨克斯;舞蹈为民族舞、芭蕾舞、现代舞;声乐为民族唱法、美声唱法。
招生程序为:考生须在2008年12月12日前登录河海大学招生网(http://sea.hhu.edu.cn/zsw)进行网上报名,如实填写相关 信息,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《河海大学2009年招收艺术特长生报名表》,由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与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、获奖证书复印件、证明材料等 在2008年12月12日前(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)用特快专递邮寄至河海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,地址: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,邮编:211100,并 在信封正面注明“艺术特长生报名材料”。
学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,审查通过的名单将于2008年12 月22日前在河海大学招生网上公布。考生须参加学校于2009年1月1日至3日组织的科学文化冬令营,统一参加艺术特长生测试。测试内容包括艺术水平测 试、综合能力测试和文化基础测试。学校根据测试成绩,结合招收艺术特长生项目需要和计划人数进行评定,择优选拔,并对获得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的考生评定为 优秀、合格两个等级。
录取政策为:对测试成绩优秀者,高考成绩(江苏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为2B以上,下同)达到生源所在省(区、市)本科一批录 取控制分数线,其本一批次须第一志愿(在设置平行志愿的省份须A志愿报考,下同)报考河海大学,学校予以录取并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之一(不含基地强化 班且专业志愿须填满、不得重复);
对测试成绩合格者,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(区、市)河海大学投档线下20分以内,但不低于同批次录取控制线,只要专业服从调剂,学校予以录取。


※ 信息来源: 党委办公室 信息负责人: 张勤